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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1-24 15:19浏览:

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保局,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号)、《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卫基层〔2022〕1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19〕9号)有关要求,结合家庭病床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家庭病床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持续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覆盖,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的家庭病床服务,强化家庭病床服务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的养老机构。丰富服务内涵,增加服务供给,确保居民获得高质量的家庭病床服务。
 
  工作内容
 
  (扩大服务覆盖
 
  1.提升家庭病床服务建床率。按照城乡特点、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以落实功能和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开设情况,因地制宜提升家庭病床建床率。对设有床位和未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促进城区、郊区家庭病床服务均衡发展。2024年和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建床率建议目标见附件。
 
  2.充实家庭病床服务力量。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人员潜力,充实医务人员队伍。同时,整合各方力量,为增加家庭病床服务供给提供人力保障,需求评估员和养老护理员等可协助家庭病床服务团队发现和通报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