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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

作者:国家药监局发布时间:2023-08-28 16:29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满足临床的地区性用药特色需求,保障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
 
  附件:1.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