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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潜能 中药新药研发步入收获期

作者:中国医药报发布时间:2023-07-06 14:56浏览: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推进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注册管理制度和技术评价体系,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促进中药新药研制。7月1日,《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落实加快推进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以下简称“三结合”)的中药审评证据体系,体现中药注册管理的新理念和改革举措,并加强对中药研制的指导。
 
  伴随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国中药新药研发迎来收获期,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中药新药和中药创新药获批数量均首次突破两位数。然而,中药创新也面临一些待解难题,如医疗机构制剂转化难、企业研发投入不高、中药产品出海难等问题,亟待多方发力解除发展瓶颈。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药创新药概念更加明确
 
  2020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办法》实施,同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细化相关要求。
 
  新注册分类中,中药创新药类别不完全等同于2007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第1、2、4、5、6.1类新药。新的中药创新药分类以突出疗效新为特色,重视临床价值评估,注重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并与以往仅要求在国内未上市的要求不同,要求达到境内外均为新药的要求。
 
  此外,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规定》落地有利于加快推进完善“三结合”的中药审评证据体系,体现中药注册管理的新理念和改革举措,加强对中药研制的指导,为中药新药研发拓展新思路,将极大地激发中药新药研发的新活力。
 
    新药上市跑出加速度2021年获批中药新药数量增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