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名】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
【英文名】Itraconazole Capsules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是伊曲康唑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丸状颗粒。
【药代动力学】餐后立即服用本品,生物利用度最高。口服本品200mg后4.6±1.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其血药浓度为0.32±0.16μg/ml。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8%,全血浓度为血浆浓度的60%,在肺、肾脏、肝脏、骨骼、胃、脾脏和肌肉中的药物浓度比相应的血浆浓度高2~3倍。在富含角蛋白的组织中,尤其是皮肤中的浓度比血浆浓度高4倍,而药物清除与表皮再生过程有关。连续用药4周后停药,7日后已测不到药物的血药浓度,但皮肤中药物仍可保持治疗浓度达2~4周。开始治疗一周后,在甲角质中就可以测到伊曲康唑,3个月疗程结束后,其药物浓度仍至少存在6个月时间。本品存在于皮脂中,汗液中也少量存在。伊曲康唑同时也集中的分布在易于受到真菌感染的部位。在阴道组织中治疗浓度持续的时间是:200mg一日一次治疗3日,可持续2天;200mg一日2次治疗1日,则可持续3天。本品主要在肝脏中代谢,产生大量代谢产物。其中之一是羟基化伊曲康唑,体外研究发现其抗真菌活性与本品相似,生物分析法测得抗真菌药物水平约为高压液相色谱分析本品水平的3倍。本品血浆中清除呈双相性,终末半衰期为23.8±4.7小时。经粪排泄的原型药约为所用剂量的3~18%,经肾排泄的原型药则低于所用药剂量的0.03%,大约35%以代谢物形式在一周内随尿液排泄。
【适应症】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用法和用量】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用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适应症剂量疗程备注念珠菌性阴道炎200mg一日二次1日或200mg,一日一次3日花斑癣200mg,一日一次7日皮肤癣菌病100mg,一日一次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一日100mg。口腔念珠菌病100mg,一日一次15日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因此剂量可加倍。真菌性角膜炎200mg,一日一次21日甲真菌病200mg,一日一次3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
【不良反应】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型红斑)。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2.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3.已报道当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时,与环孢菌素A、阿司咪唑和特非那丁有相互作用。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4.已报道本品与华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5.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ZT(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
6.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药物过量】 一旦发生,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本品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无特殊的解毒药。
【规格】0.1g*7粒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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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14,213,【通用名称】酮康唑胶囊
【英文名称】Ketoconazole Capsules
【成份】酮康唑
【性状】胶囊,内含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药理毒理】酮康唑为合成的咪唑二恶烷衍生物,对皮真菌、酵母菌(念珠菌属、糠秕孢子菌属、球拟酵母菌属、隐球菌属)、双相真菌和真菌纲具有抑菌和杀菌活性。酮康唑对曲霉菌、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菌属较不敏感,但对Entomophthorales例外。酮康唑抑制真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并改变细胞膜其他脂类化合物的组成。 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适应症】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
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
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用法和用量】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成人:
1.皮肤感染:口服,一日1次,一次0.2g,与饭同用。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次,一次0.2g。
2.阴道念球菌病:口服,一日1次,一次0.4g,与饭同服。
儿童:
1.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50mg。
2.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0.1g。
3.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
深部真菌感染:成人:一日2次,一次0.2g。
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
【不良反应】可见胃肠不适、恶心、头痛、头晕、发疹及发痒等不良反应,少数病人可发生脱发、荨麻疹及药疹等副作用。少数病人有发生过敏反应,肝脏损害的报导。治疗剂量超过推荐的一日0.2g或0.1g时,在极少数情况 下可能会出现可逆性男子乳房女性化及精液缺乏。按一日1次,一次0.2g的
【禁忌】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病人或已知对此药过敏的病人。
大鼠实验中,本品在80mg/Kg剂量时可引起胎仔并趾,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孕妇忌用。
【注意事项】服用本品的病人,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和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二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反应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灰黄霉素治疗的病人,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本品应与饭同时服用。由于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应至少间隔两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此药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病人,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病人,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利福平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前者会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肝脏毒性,因此两药不应同时服用。
环孢菌素A与酮康唑同时服用会升高前者的血药浓度。当两药同时服用时,应对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本品有与抗凝剂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未能证实,同时服用应定期监测。
对酒精极少发生戒酒样作用。
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应停止哺乳。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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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15,213,【通用名称】氟康唑片
【主要成份】氟康唑。
【适应症】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是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代替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的治疗。
【用法和用量】
成年人
1.播散性念珠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
5.预防念珠菌病:0.2~0.4g,一日1次。
6.肾功能不全:详见说明书。
小儿
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不良反应】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波脱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中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主要由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比落泪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作,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异常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w/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过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中,本品含剂量给予动物时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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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伊曲康唑胶囊
英文名: Itraconazol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汉语拼音:Yansuan Yiqukangzuo Jiaonang
本品主要成分为伊曲康唑,其化学名称为: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
其结构式:
分子式:C35H38Cl2N8O4
分子量:705.64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药理毒理】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
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文献资料报道,餐后立即服用本品,生物利用度最高,口服后3~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本品血浆清除相呈双相性,终末半衰期为1~1.5天。连续服用1~2周,本品血药浓度可达稳态状态。口服本品100mg每日一次、200mg每日一次和200mg每日二次时,其稳态血药浓度分别为0.4μg/ml、1.1μg/ml和2.0μg/ml。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8%。全血中本品浓度为血浆浓度的60%。在富含角蛋白的组织中,尤其是皮肤中的浓度比血浆浓度高4倍,且药物清除与表皮再生过程有关。连续用药4周后停药,7天后已测不到血浆药物浓度,但皮肤中药物仍可保持治疗浓度达2~4周。开始治疗一周后,在甲角质中就可以测到伊曲康唑,3个月疗程结束后,其在甲角质中药物浓度至少存在6个月时间。本品存在于皮脂中,汗液中也少量存在。伊曲康唑同时也集中的分布在易于受到真菌感染的部位。在肺、肾脏、肝脏、骨骼、胃、脾脏和肌肉中的药物浓度比相应的血浆浓度高2~3倍。在阴道组织中治疗浓度持续的时间是:200mg每日一次治疗3天,可持续二天;200mg每日二次治疗1天,则可持续三天。本品主要在肝脏中代谢,产生大量代谢产物。其中之一是羟基化伊曲康唑,其体外抗真菌活性与本品相似,生物分析法测得其抗真菌药物水平约为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本品水平的3倍。经粪排泄的原型药约为所用剂量的3~18%,经肾排泄的原型药则低于所用剂量的0.03%,大约35%是作为代谢物在一周内经尿排泄。
【适应症】伊曲康唑胶囊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①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②皮肤科/眼科: 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③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④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用法用量】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
1.念珠菌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 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①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三周。
②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详见下表。
适应症 |
剂量 |
平均疗程 |
备注 |
曲霉病 |
200mg每日一次 |
2~5个月 |
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200mg每日二次 |
念珠菌病 |
100-200mg每日一次 |
3周~7个月 |
非隐球菌性脑膜炎 |
200mg每日一次 |
2个月~1年 |
维持治疗(脑膜感染者)每日一次 |
隐球菌性脑膜炎 |
200mg每日二次 |
2个月~1年 |
组织胞浆菌病 |
2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 |
8个月 |
|
孢子丝菌病 |
100mg每日一次 |
3个月 |
|
副球孢子菌病 |
100mg每日一次 |
6个月 |
|
着色真菌病 |
100mg至200mg每日一次 |
6个月 |
|
芽生菌病 |
1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 |
6个月 |
|
【不良反应】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
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注意事项】
1.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的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哺乳期妇女不益使用。
【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药物相互作用】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2.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3.伊曲康唑能抑制由细胞色素3A酶催化的药物代谢,导致包括副作用在内的药物作用的增加和/或延长。
因此:
① 在使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期间不应服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口服咪达唑仑和三唑仑。若静脉注射咪达唑仑则更应格外谨慎,因为其镇静作用会延长;
② 若需与伊曲康唑同时服用口服抗凝剂、地高辛、环孢素A、全身应用的甲泼尼龙
(methylprednisolone)、长春生物碱和他可林(tacrolimus)等,则应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③ 对服用二氢吡啶钙离子通道阻断剂和奎尼丁的病人应监测其副反应,如水肿和耳鸣/听力下降。必要时可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④ 有报道罕见在做移植手术病人中同时接受伊曲康唑胶囊、环孢菌素和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的治疗时,有横纹肌溶解发生,但伊曲康唑与横纹肌溶解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4.已报道本品与华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5.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ZT(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
6.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药物过量】一旦发生,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等。本品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
无特殊的解毒药。
【规格】0.1g(按C35H38Cl2N8O4计)。
【贮藏】密封,室温保存。
【包装】铝塑包装。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4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