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状]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本品中托吡卡胺具有阿托品样的抗胆碱作用,药物吸收后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具有交感胺作用,表现为散瞳及局部血管收缩。
[适应症]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用于散瞳及检查眼底,屈光等。
[用法用量]1.散瞳检查 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小平。
2、屈光检查 应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做屈光检查。
[不良反应]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时轻度升高。
[禁 忌]未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映。
6、溶夜变色或有沉淀物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
8、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多次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每次使用时,打开瓶盖弃去2滴后,再将药液滴入眼内,然后马上拧上瓶盖封好。如使用中瓶口接触了手、眼睑、结膜、衣服等物体,应弃去本品,不再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1、由于残余调节力的存在,不适合12岁以下少年儿童散瞳验光。
2、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心率减缓、呼吸停止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宜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与单胺氧化酶抑剂或三环类抗抑郁剂同时应用可引起血压明显增高。
[规 格]5ml:托吡卡胺25mg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贮 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包 装]塑料瓶
[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