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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治疗中这3个问题 临床工作需留心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1-06-22 10:46浏览:

癫痫的治疗不仅需要考虑到发作的控制,治疗药物选择及副作用的考量、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和特殊时期的用药都需要考虑在内。本文介绍了一些临床中常面临的癫痫治疗问题,供大家参考。

1、抗癫痫药物的启动时机
 
首先,并非所有出现首次痫性发作的患者均需要立即给予抗癫痫治疗。对于单次发作的低风险的患者,延迟抗癫痫治疗直到第2次发作,也不影响1~2年内癫痫发作缓解率。而抗癫痫药物通常都有显著不良反应,早期给药得不偿失。因此,当患者发生第2次发作时再给予抗癫痫药物是合理的。
 
高危人群应接受抗癫痫治疗,该人群的特征包括至少2次非诱发性痫性发作,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或1次非诱发性发作后,基于病因和发作特点评估,认为患者再发的可能性很高;脑电图显示癫痫样改变、影像学检查显示异常、夜间癫痫发作、癫痫综合征也是复发的高危因素。
 
2、抗癫痫药物的选择与监测
 
在开始联合治疗之前,应对所有患者先尝试使用单一疗法。每种抗癫痫药物都有各自的特点,特别是不良反应方面,需要基于患者的发作类型、合并症及合并用药、生活方式和患者偏好进行选择。
 
日监测抗癫痫药物的水平并不会对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或提高有效性带来帮助,因此并不做常规推荐。以下情况时可以考虑监测抗癫痫药物水平:
 
?已经达到期望的临床结果,建立个体化的治疗浓度;
 
?考虑药物中毒时的评估;
 
?评估用药合规性;
 
?特殊情况下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变异性增加时,指导剂量调整。
 
用药过程中应当对治疗目标、用药效果、药物依从性和不良反应进行评估,注意癫痫发作频率。
 
3、患者避孕和妊娠问题
 
由于癫痫女性患者孕期存在一定风险,育龄期的女性癫痫患者可能会选择避孕,然而抗癫痫药物本身与避孕药也存在相互作用。P450同工酶诱导剂(如托吡酯、卡马西平等)可增加避孕药代谢,导致避孕失败。此外,常见的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拉莫三嗪、丙戊酸等药物均有致畸的报道,这也使癫痫女性患者面临着两难的境地。
 
育龄期女性的癫痫治疗需要在生育愿望和控制发作中找寻平衡。无论如何,与抗癫痫药物对育龄期女性的危害相比,未控制的癫痫发作和不合理用药危害更大。对于这一人群,医生应当全面考虑、慎重选择抗癫痫药物。
 
女性癫痫患者妊娠期间的病死率远高于非妊娠期。如果癫痫患者在怀孕后仍需继续用药,应该遵循最基本的治疗原则,即选择对病情最有效且耐受性最好的药物。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低剂量单药治疗,或尽量减少用药的种类,将致畸率高的药物换成较安全的药物。如果患者已经妊娠,就不再主张调药。
 
如果患者已有2年以上无癫痫发作,可以考虑逐渐停药,但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年龄、发作类型及次数等。是否逐渐停止用药应该始终遵循普通癫痫患者停止用药的基本原则,主要决定于患者愿意承受怎样的风险,包括停药带来的癫痫症状恶化,以及癫痫发作对母婴带来的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