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1 07:0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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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掌法,适用小面积计算,以伤员本人单侧手掌五指并扰面积为1%。
(2)九分法,将人体各部分成11个九(9%),会阴部1%,即头面颈1ⅹ9%,双上肢2ⅹ9%,躯干3ⅹ9%,双下肢5ⅹ9%,不足12岁,头颈为[9+(12-年龄)]%,双下肢[5ⅹ9-(12-年龄)]%。
(1) 轻度烧伤---Ⅱ°面积<9%。
(2)中度烧伤---Ⅱ°面积10~29%,其中Ⅲ°<9%。
(3)重度烧伤---Ⅱ°面积30~49%,Ⅲ°10~19%,或中度有休克等并发症。
(4)特重烧伤---Ⅱ°面积<50%,或Ⅲ°>20%,或有吸入性损伤。
(1)保护创面,避免污染,以干净毛巾或床单包裹,尽量避免移去表皮,化学烧伤需及时大量清水冲洗或浸泡几分钟。
(2)
(3)
(1) 中面积以上早期抗休克补液、输血或血浆,首选糖盐水,收住院。
(2) 复合小面积烧伤,尽快在严密消毒下清创,可选包扎或暴露疗法,化学烧伤创面清洗后暴露。
(3) 伤及吸入性损伤处理,重视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切开。
(4) 早期预防感染,肌注TAT 1500U,并视情况使用抗生素。
(5) 有深度创面收入院尽早分期、分批、有计划手术去痂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