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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创伤的诊断和治疗原则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06:55浏览:

腹部创伤的诊断和治疗原则

【病史采集 】

1.询问受伤原因及伤时姿势。

2.腹痛:受伤部位和疼痛最重部位,往往是内脏受伤的相应器官。但昏迷、截瘫、合并全身多发伤时,伤员不能主诉腹痛,易漏诊。

体格检查

1.腹膜刺激征:腹部压痛、肌紧张和反跳痛,是腹内脏器损伤的重要体征。压痛最明显的部位常是受伤所在的部位。

2.肠鸣音减弱或消失。

3.叩诊:空腔脏器破裂,叩诊呈鼓音。实质性脏器破裂,可有移动性浊音。

4.直肠指检:腹膜外直肠伤,可触及直肠破孔或指套上有血液。

辅助检查

1. 腹部平片:可观察腹内有无游离气体,有无脊柱、骨盆骨折。

2. 胸片:可观察有无血、气胸。

3. 动脉造影:少数病人肝、脾、胰腺损伤不能确诊,而病人全身情况较好,条件允许时可作选择性腹腔动脉造影,以协助诊断。

4. 诊断性腹腔穿刺术和灌洗术:是一种比较简便、可靠、安全,能迅速确定有无内脏伤的方法。但阴性结果不能除外内脏伤。如果多象损伤,多次穿刺均为阴性,可行腹腔灌洗术。

5. 超声检查:可明确肝实质内血肿;脾包膜下破裂;内脏穿孔腹膜炎;腹内脓肿等。

6. CT扫描:可确诊有无实质性脏器损伤和出血。

治疗原则

1. 迅速全身检查,判断有无腹部内脏伤和全身其它部位多发伤,并紧急处理呼吸循环紊乱,给氧或气管内插管。

2. 补充血容量:如疑有内脏伤者,应迅速抽血作血型交叉试验配血,并用粗针头维持2条静脉通道输入平衡溶液。

3. 休克病人应迅速输入全血,收缩压到12Kpa以上并可移动者收入普外科;如血压不升或升而复降,伤情危重不能移动者,应边抗休克,边行剖腹探查手术,病情稳定后收入病室住院治疗。

4. 放置导尿管,记录尿量。

5. 放置胃管,持续胃肠减压。

6. 开放性创伤或大肠伤,应注射破伤风抗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