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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诊疗常规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06:33浏览:

急性中毒

病史采集

1.详细询问中毒的毒物种类、进入途径、中毒时间、毒物剂量、中毒后的症状、治疗经过及既往健康状况;

2.疑食物中毒者,应询问进食种类、来源及同餐人发病情况,疑服毒者,应询问发病前的精神状况及现场遗留物品;

3.对原因不明的紫绀、呕吐、惊厥、昏迷、休克、呼吸困难要考虑急性中毒的可能;

4.职业史。

体格检查

1.神志状态(清醒、朦胧、谵妄、昏迷);

2.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结膜有无充血;

3.体温、血压、脉搏、呼吸;

4.衣服、口周有无药渍或腐蚀痕迹,呕吐物、排泄物及呼气时的特殊气味,唾液分泌情况;

5.皮肤、口唇的颜色、皮肤的温度、湿度和弹性;

6.肺部罗音、心率、心律、心音;

7.腹部体征;

8.肌肉颤动或痉挛、肌张力、腱反射、病理反射。

辅助检查

1.留取呕吐物、胃抽取物、排泄物、血、尿及遗留的毒物作毒物鉴定;

2.根据需要查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二氧化碳结合力;

3.特殊检查,怀疑有机磷中毒时查胆碱酯酶活力,怀疑一氧化碳中毒时查碳氧血红蛋白等。

治疗原则

1.清除毒物,脱离中毒环境;

2.清除消化道尚未被吸收的毒物:

(1)强酸强碱类毒物不宜催吐、洗胃,强酸中毒可用弱碱,如镁乳、肥皂水、氢氧化铝凝酸等中和。强碱中毒可用弱酸,如1%醋酸、稀食醋、果汁等中和,强酸强碱均可服稀牛奶、鸡旦清。

(2)非腐蚀性毒物:

1)催吐:用于神志清醒合作者,禁用于昏迷、惊厥、休克、心脏病、妊娠、门脉高压及吗啡等麻醉剂、汽油煤油等中毒;

2)洗胃:尽早进行。可选用温开水、生理盐水、1:5000高锰酸钾溶液,2%碳酸氧钠溶液等。禁用于抽搐、惊厥、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和溃疡病近期出血、穿孔者;

3) 导泻: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中毒时不宜用硫酸镁。

(3)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1) 输液、利尿;

2) 血液净化治疗。

(4)特别解毒剂的使用:

1) 有机磷中毒:抗胆碱能药物、胆碱酯酶复能剂;

2) 砷、汞、锑、铋、铅、镉等中毒,络合解毒剂;

3) 高铁血红旦白血症可用美蓝、甲苯胺蓝;

4) 氰化物中毒: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或美蓝;

5) 急性吗啡中毒:纳络酮;

6) 苯二卓类中毒:氟马西尼。

(5)对症支持治疗:

1) 对重症病人严密观察,治疗合并症;

2) 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

3) 吸氧,必要时使用呼吸兴奋剂、气管插管或切开、人工呼吸;

4) 预防感染、防治褥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