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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硫化氢中毒预防措施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8-03 17:34浏览:

一)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平时做好危险危害风险评估和危险危害作业场所辨识,制定并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应采用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当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当进行定期维修、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对于一些有有效期规定的防护用品、材料等,应当及时更换,确保其效能。

(四)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定期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防毒救护和自救互救练习,督促劳动者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其准确使用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此外,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就业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明显神经官能症、内分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眼结膜及角膜疾患、慢性鼻炎及咽喉炎、鼓膜穿孔等,不宜安排在接触硫化氢的作业。

(五)制定并不断完善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备案。

(六)在维护、检修存在硫化氢的生产装置前,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需要进入存在硫化氢危险危害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工作场所有良好的通风,确保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空气中存在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时,为劳动者应配备隔绝式防毒面具(如空气或氧气呼吸器);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七)除采取以上措施外,从事可能接触硫化氢的生产作业还应采取一些特别防备措施,如:

1.在从事下水道、蓄粪池、井底、污泥池等作业时,作业工人要佩戴合格防毒面具,身上缚以救护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另有人在危险区外监护,并应注重现场通风换气和备有救生设备。作业前,要进行预防与急救训练及上岗前体检;

2.硫化染料工业产生的硫化氢气体,应有密闭反应器,并安装机械排气系统,排出的废气可用碱液中和吸收硫化氢及含硫的工业废水排放前必须采取净化措施。

3.根据根各行业、各企业的生产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对策措施(见后附列举的“预控制硫化氢危险危害事故的对策措施”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