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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使用指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10-11 07:07浏览:

 替诺福韦(tenofovirdisoproxil,Viread)是一种新型核苷酸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可有效对抗多种病毒,用于治疗病毒感染性疾病。替诺福韦酯是当前慢性乙型肝炎(chronichepatitisB,CHB)患者抗病毒治疗的一线药物之一。2008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批准TDF用于CHB治疗。2014年TDF被中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CHB患者抗病毒治疗。
 
 
临床使用指南
 
TDF服药一般不受常规饮食影响,慢性肾脏病患者如病情需要必须选择TDF抗病毒治疗,应根据Ccr及透析情况调整给药间隔(C1)。
 
TDF用于初治的CHB患者,可长期有效地抑制HBVDNA,改善患者生物化学与组织学指标,且安全耐受性良好,可作为该类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案之一(A1)。
 
对于TDF单药疗程≥48周仍未获得病毒学应答者,应评价患者依从性情况,根据患者肝脏基础疾病情况、治疗期间HBVDNA动态下降情况以及ALT复常情况等综合评价,酌情继续单药治疗或加用FTC、LAM、LdT或ETV进行优化治疗。
 
TDF用于初治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均可长期有效地抑制HBVDNA,改善患者生物化学与组织学指标,且安全耐受性良好,可作为该类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案之一(A1)。
 
LAM、LdT、ETV经治患者可换用TDF抗病毒治疗(B1);ADV治疗且应答良好患者可酌情换用TDF治疗(A2);但ADV治疗失败患者换用TDF治疗需慎重,可考虑TDF+ETV/LAM/LdT抗病毒治疗(B2)。
 
HIV/HBV合并感染者如需同时抗HIV与HBV治疗,可在HAART治疗中包含TDF(A1);如患者仅需抗HBV治疗,为避免诱导HIV耐药,不建议单用TDF抗HBV治疗(A1)。
 
对于年龄>12岁且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的患者,可考虑应用TDF抗HBV治疗(A1)。
 
TDF可在充分知情同意前提下用于妊娠期HBV感染母婴垂直传播阻断(B2);可在充分知情同意前提下用于妊娠期HBV感染活动患者的抗病毒治疗(C2);不建议服用TDF期间哺乳(C1);男性CHB患者服用TDF期间可在充分知情同意前提下考虑生育(C2)。
 
HBV相关肝移植患者,可考虑采用TDF联合HBIG预防肝移植术后HBV再感染(B1)。
 
符合抗病毒指征的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可将TDF作为一线治疗药物之一(A1)。
 
乙型肝炎肝功能衰竭患者可考虑应用TDF进行抗病毒治疗以抑制HBV复制并改善患者预后(B2)。
 
对于HBVDNA可检测到的HCC患者,TDF可作为一线抗病毒治疗药物之一(C1)。HBsAg阳性的HCC患者在接受肝动脉化疗栓塞术或全身化疗前应给予预防HBV感染再激活的抗病毒治疗,TDF可作为首选药物之一(C1)。
 
接受化疗或免疫抑制等治疗前的患者应在治疗前进行HBsAg和抗-HBc筛查。TDF可作为HBsAg/HBVDNA阳性患者接受化疗或免疫抑制等治疗前预防性行抗病毒治疗药物之一(C1)。TDF至少需于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前2~4周给药,并综合患者病情酌情停药(C1)。单一抗HBc阳性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治疗时需密切监测HBsAg、HBVDNA和ALT水平,必要时尽早TDF等药物进行预防HBV感染再激活治疗(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