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是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结核病预防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那么,作为定点医院的结核病诊疗人员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工作理念呢?
小编认为:
两个理念
公共卫生理念
多部门合作理念
1、公共卫生理念
结核病的诊疗不是单纯的临床诊断与治疗过程,而是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定点医院的结核病诊疗人员应具备控制结核疫情、消除结核危害的公共卫生理念。
所以,作为定点医院在履行结核病的诊疗职责的同时,还应强调以下几方面的主要职责:
注重治疗的规范化,从源头上控制耐药结核的发生;
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及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按照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建立相应的登记本及病案资料
对肺结核患者开展病原学检测,提高病原学诊断率,发现传染性患者,做好分类管理与感染控制;
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耐多药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和/或推荐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至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治疗期间按规范对患者进行随访复诊;
落实国家有关免费政策;
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等。
2、多部门合作理念
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是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必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同配合,无缝对接,方能促进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为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病情稳定后的患者转回基层督导服药管理;
与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肺结核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全过程中进行无缝衔接;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与艾滋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做好TB/HIV双重感染的筛查、诊治和管理工作。
接受疾控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规划培训和督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