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25 07:4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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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严禁"私拉乱接"供电线路。供电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4)严禁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或超期运行,使绝缘老化造成漏电。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电气性能测定。
(5)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职《操作规程》。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