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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的利用与处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11-12 22:22浏览:

生活污水是指人们日常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等。生活污水中99%以上是水,固体物质一般不足1%,主要为纤维素、油脂、蛋白质及其分解产物等。生活污水适宜于多种微生物的繁殖,因此常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如肠道致病菌,寄生虫卵等)。生活污水通常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方能排入水体。其处理方法常用物理处理(格栅、筛网、沉淀池等)和生物处理(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法),其原理和设备与工业废水处理相同。

  对于未建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应在建筑物外的空地上构筑化粪池,以接纳冲水式厕所的粪便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粪便污水流入化粪池后,应在池内保留12~24h,此时生化需氧量可降低约30%,流出的污水可排入城镇下水道。粪便污水中的杂质下沉为污泥,进行厌氧发酵三个月至半年,促使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的死灭。

  生活污水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氮、磷、钾等肥料成分。在合适的自然条件下,可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作为一种资源用于灌溉农田,增加土壤肥力和水分,提高农作物产量,并利用生物氧化作用使污水净化。但城镇下水道污水中常混有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这种混合污水常含有多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病原体,如用于农田灌溉或养鱼将对环境、生态和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城市生活污水与工厂排放的混合污水灌溉农田,土壤、农作物中的污染物含量显著增高,尤以重金属毒物更为突出。当地居民体内毒物负荷增加,肿瘤特别是消化系统肿瘤如胃癌、肝癌等的发生有增加的趋势。因此,生活污水特别是工业废水在灌溉农田或养鱼前必须经过处理,去除其中的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物,使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或渔业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