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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境因素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3-21 13:24浏览:

   1、物理环境。是生产环境的构成要素。不良的物理因素,如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震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可对人体产生危害。例如,减压过程所造成的机械压迫和血管内空气栓塞而引起组织病例变化致减压病。
    2、化学因素。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可对健康产生危害。凡少量摄入对人又毒性的物质,称为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汽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车间空气中,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内。其危害程度与毒物的挥发性、溶解性和固态物的颗粒大小等有关。毒物污染皮肤后,按其理化特征和毒性的不同,或起腐蚀或刺激作用、或产生过敏反应。有些脂溶性毒物对局部皮肤虽无明显损害,但可经皮肤吸收,引起全身中毒。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者较为少见,常由于毒物污染食品或吸烟所致。从车间排出的废弃、废水和废渣中的毒物。虽不直接使工人患职业病,但能危及周围居民健康,影响生态,危害也大。
    3、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真菌孢子、森林脑炎病毒,以及生物病原物对医务卫生人员的职业性传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