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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患者阿片类药物镇痛后 毒副反应处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10-09 08:44浏览:

 癌痛患者阿片类药物镇痛后 毒副反应处理
 
恶心和呕吐
 
恶心和呕吐都是最初使用阿片类药物最普遍的副作用,有1/2~2/3的口服吗啡患者会产生恶心和呕吐,一般发生于用药初期,尽管程度不尽相同,但一般都较容易控制。症状大多在4~7天内缓解,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会逐渐耐受。少数患者则会出现难以控制的严重恶心呕吐反应。
 
处理措施
 
根据可能的病因选择药物:
 
抗组胺药(对于前庭功能敏感性升高所致呕吐有治疗作用)
 
苯海拉明,25~50mg,口服或静脉给药,每4~6小时重复
 
氯苯甲嗪,12.5~25mg,口服,每6~8小时重复
 
抗精神病药物(对于中枢性呕吐有较好的止吐效果)
 
氟哌啶醇,0.5~2mg,口服,每日2~4次
 
普鲁氯嗪,5~10mg,口服或静脉给药,每6~8小日时重复或25mg直肠给药,每12小时重复
 
异丙嗪,12.5~25mg,口服、静脉或直肠给药,每4~6小时重复
 
胃动力药(治疗外周胃肠道受体所致呕吐反应)
 
胃复安,5mg~10mg,口服或静脉,每日4次
 
【注:胃复安在高剂量时可作用于中枢多巴胺受体,有引起锥体外系反应的可能,因此不主张大剂量的胃复安使用】
 
5HT3受体拮抗剂(治疗外周胃肠道受体所致呕吐反应)
 
格拉司琼,1mg,口服或静脉给药,每日2次
 
昂丹司琼,4mg,口服或静脉给药,每日2~4次
 
症状持续1周以上者,应重新评估恶心和呕吐的病因、严重程度。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药物调整:
 
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加用辅助镇痛药物如非甾体消炎药、三环类抗抑郁药、抗惊厥药、皮质激素类等;
 
换用其他阿片类镇痛药,芬太尼透皮贴剂较口服吗啡的恶心呕吐发生率低;
 
改变给药途径,研究发现吗啡经皮下注射给药较口服给药恶心率降低。
 
便秘
 
无论是口服阿片类药物,还是非口服给药(静脉、经直肠、经皮肤黏膜),患者均会出现便秘症状。临床应用必须预测便秘副作用,预防性使用适当的缓泻剂治疗。
 
处理措施
 
多饮水,多吃蔬菜水果等含纤维素的食物,适当运动。
 
缓泻剂类药物:
 
容积性泻药包括甲基纤维素、聚卡波非等;
 
渗透性泻药如乳果糖或聚乙烯二醇等;
 
碱盐泻药如柠檬酸镁或氢氧化镁等;
 
刺激性泻药如比沙可啶、番泻叶等。
 
大便软化剂如多库酯钠(注意大便软化剂单独给药无效,需联合其他缓泻药)。
 
阿片受体抗剂:甲基纳曲酮,0.15mg/kg,皮下注射,每日1次。
 
阿片类药物转换:芬太尼在中枢与胃肠道系统的药物分布比例是1:1.1,吗啡则为1:34,因此芬太尼便秘的发生率低于口服缓释吗啡及口服缓释羟考酮。若吗啡便秘副反应大,可考虑转换为芬太尼透皮贴剂治疗。
 
尿潴留
 
吗啡引起膀胱括约肌痉挛导致尿潴留的发生率<5%,但在同时使用镇静药的患者中,尿潴留的发生率可能高达20%,腰麻术后发生率增加至30%。
 
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避免膀胱过度充盈,给患者良好的排尿时间和空间;避免同时使用镇静药。
 
阿片受体拮抗剂:纳洛酮0.1~0.2m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甲基纳曲酮0.3mg/kg,皮下注射,每日1次,但会影响镇痛效果。
 
抗胆碱酯酶药和拟胆碱药:新斯的明0.5~2m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氯贝胆碱10~30mg口服,每日3次。
 
α受体阻滞剂:特拉唑嗪2g,口服。
 
导尿仍是目前治疗尿潴留的常用方法,当药物治疗无效时可采用。目前提倡周期性导尿,尽量缩短尿管留置时间。
 
其他:可以采取流水诱导法、热水冲会阴部法和(或)膀胱区按摩法诱导自行排尿。
 
谵妄
 
阿片类镇痛药引起澹妄罕见。谵妄是一种急性的混乱状态,导致意识和理解力紊乱,与过度镇静相似,往往发生于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或者药物剂量大幅度增加时。
 
处理措施
 
联用辅助性药物,以减少阿片类药剂量;药物剂量递增时遵循滴定原则;对于老年、肝肾功能不全、联用其他镇静药物以及代谢紊乱的患者尤为谨慎。
 
应避免使用哌替啶治疗慢性癌痛。
 
药物治疗:
 
氟哌啶醇0.5~20mg,口服,每日2次
 
喹硫平25~50mg,口服,每日2次
 
利培酮0.25~lmg,口服,每日2次。
 
肌阵挛
 
肌阵挛和震颤的发生与阿片类药物的使用有关,肌阵挛大多数较轻,且呈自限性,但有些情况下可持续存在并加剧,严重困扰想者及其家庭。
 
处理措施
 
目前尚无确切的预防措施,且目前缺乏关于肌肉阵挛治疗的前瞻性随机试验研究。常规治疗方法通常包括减小剂量、避免单一药物持续应用或者使用其他种类镇痛药物。
 
如果肌肉阵挛持续存在且已排除了其他因素,建议使用苯二氮卓类(如地西、氟西泮等)、肌松药、可乐定、乙酰胆碱酯酶抑制药、丙戊酸,巴氯芬、丹曲林。
 
药物依赖
 
癌症患者的药物滥用并不常见。戒断症状大约在末次应用吗啡之后的12小时开始,8~72小时达峰,数日后缓解。短效阿片类药物产生的临床症状更加迅速、更为严重。长效阿片类药物戒断症状的产生较缓慢、稍缓和,但会持续更长时间。
 
如果症状严重,可使用可乐定和苯二氮?类药物控制,必要时可应用抗胆碱能药物,如普鲁本辛(溴丙胺太林)可减轻胃痉挛,阿托品可减轻腹泻。多数情况下,戒断症状需住院治疗,1~2周可缓解,此后,辅助用药应缓慢减量。
 
内分泌效应
 
所有长期应用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疼痛的患者,都应对其性腺功能减退症状进行评估,但目前尚缺乏实验室诊断标准。应常规监测用药者的激素水平,尤其是对使用大剂量药物的患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对于避免内分泌毒副反应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
 
阿片类药物引发的性腺功能减退的治疗方法尚不成熟。减少药物用量、多种药物交替使用或停药与激素替代都是此并发症的治疗方法,但尚无确定的标准和依据来衡量何种办法最优。
 
其他毒副反应
 
1.皮肤瘙痒
 
阿片类药物引起的皮肤瘙痒约占2%~10%。出现皮肤瘙痒一般是阿片类药物的毒副反应,而非过敏反应。通常使用抗组胺药治疗,如西替利嗪、苯海拉明、氯雷他定等。此外,阿片药物的转换、减量以及冷敷、湿敷等非药物治疗对某些患者有效。
 
2.异常痛觉过敏
 
谷氨酸受体(NMDA)拮抗剂如氯胺酮能有效地缓解炎性和神经病理性疼痛,减轻阿片诱导的异常痛觉过敏与阿片耐受。在癌痛的治疗中虽较少单独应用,但是与吗啡等阿片类联合应用可以取得较好的协同作用。
 
3.多汗
 
多汗是口服阿片类药物的常见毒副反应,但是鲜有文献予以关注。有文献报道应用抗组胺药能减轻此症状。在多数患者,多汗并不影响其生活,故无须特殊治疗。
 
4.口干
 
口干是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极为常见的并发症,常伴有严重牙齿问题。治疗措施包括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避免单一药品持续使用、避免应用可加重口干的抗胆碱药物和抗惊厥药物。对症治疗措施为补液、使用人工唾液、应用口香糖或刺激唾液分泌的糖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