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6-21 15:55浏览:
次
头部鳞状细胞癌(头部扁平细胞癌,头部表皮样癌,头部棘细胞癌,头部鳞癌,头部鳞状上皮细胞癌)
(一)发病原因
自从1775年Percival pott首次报道扫烟囱工人因接触煤烟发生阴囊鳞癌以来,鳞癌的发病机制为人们所注意,其中,环境因素中的阳光、湿度、烟雾和气候,种族因素的遗传、肤色等被视为与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1.阳光中的紫外线 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的部分。
2.化学因素 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
3.种族因素 有色人种的发病数比白种人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 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
4.癌前期皮肤病 癌前期皮炎、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光化性角化病、砷剂性角化病等均易致鳞癌。
5.瘢痕 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二)发病机制
鳞癌一般分化较好,高分化的鳞癌约占75%,癌细胞呈乳头状,巢状、条索状或腺样结构,可浸润至真皮层或皮下组织,按癌细胞分化程度分4级:
1.Ⅰ级 分化成熟的鳞癌,具有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珠为鳞癌特征性结构,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细胞组成。
2.Ⅱ级 以棘细胞为主要成分,并具有明显的异形性,包括癌细胞体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浅不一,核分裂多见,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3.Ⅲ级 细胞分化差,皮表层大部分细胞排列紊乱,细胞体积增大,核大异形明显,核分裂多见,无癌珠,但有个别细胞呈角化不良,病变在表皮内呈辐射状扩展,浸润真皮较晚。
4.Ⅳ级 为未分化型,无棘细胞,无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细小呈梭形,核细长染色深,并有坏死和假腺样结构,少数呈鳞状细胞和角化细胞,可作为诊断依据。
原发性鳞癌少见,早期为一小的丘疹,结节状或呈疣状突起,淡红色,表面粗糙,生长迅速易破溃并向周围浸润,多见于头顶部。继发性鳞癌多见,常在原有头皮的慢性溃疡、瘢痕等损害基础上癌变所致。按临床形态,通常有两型:
1.菜花型 初为浸润型小斑块、小结节或溃疡,之后呈乳头状至菜花样隆起,淡红色,基底较宽,质硬,表面可见毛细血管扩张,伴有鳞屑和结痂,中心区常有钉刺样角质,若将其剥离则底部易出血,此型面部和四肢多见。
2.深在型 初为淡红色坚硬结节,表面光滑,逐渐增大,中央出现脐凹陷,周围有新结节形成,破溃后形成火山样溃疡,边缘隆起外翻,质硬,溃疡底面高低不平,创面有污垢坏死组织和脓样分泌物,散发恶臭。病变发展较快并向深层浸润可达颅骨,可有早期区域性淋巴结转移。亦有经血道转移者,但罕见。
根据国际TNM(tumor nodes metastasis)分类,鳞癌可分为:
T:肉眼所见原发病灶
T1s:上皮内癌
T0:初发肿瘤
T1:肿瘤最大直径为2cm以下
T2:肿瘤最大直径为2cm以上,5cm以下(浸润至真皮浅层)
T3:肿瘤最大直径为5cm以上(浸润至皮肤深层)
T4:肿瘤侵犯至其他组织(软骨、肌肉、骨骼)
N:肉眼所见淋巴结转移
N0:未扪及淋巴结
N1:扪及同侧所属淋巴结
N2:扪及两侧淋巴结,同侧淋巴结固定
N3:扪及两侧淋巴结,对侧淋巴结固定
M:有无远处转移
M0: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以上分类中,T1~T4处于N0、M0者很少引起死亡,反之,处于N1M1者预后不良。
本病多见于50岁以上病人,病变部位常原有损伤性瘢痕或溃疡。病变质地较硬,呈结节或斑块,边缘隆起,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