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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如何处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9-09-01 18:31浏览:

 目前,在各医疗机构越来越多的HIV阳性患者被发现,由于HIV的临床治疗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说是不治之症。很多人更是对HIV阳性患者充满恐惧,特别是HIV阳性患者使用过后的医疗器械都充满恐惧。哪么HIV阳性患者使用过后的手术器械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应该全部仍掉?
在2009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出台之前,“双消法”一直是处置手术器械的常规做法,大家常常会把乙肝、丙肝、HIV感染者及梅毒患者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先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再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即所谓的“双消法”。然而,在2009年发布实施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中,我们只看到“特殊感染”(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才使用“双消法”,大家一度质疑,对血源性传染病取消“双消法”安全吗?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HIV病毒的理化特性:
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对热敏感,56℃30min即可灭活,对消毒剂和去污剂亦敏感,0.2%次氯酸钠、0.1%漂白粉,70%乙醇,35%异丙醇、50%乙醚、0.3%H2O2、0.5%来苏尔处理5分钟就能灭活病毒。由此可见,貌似非常恐怖的HIV似乎也有其脆弱的一面哦~~~
其次,看看病原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排序:
1.亲脂病毒HIV、HBV、HCV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脊髓灰质炎、甲肝、手足口病
5.分枝杆菌
6.细菌芽孢
7.朊毒体
HIV属于亲脂病毒,对消毒剂是最为敏感的。因此,我们大可不必“谈艾色变”。但是,但是,但是,HIV感染之后,绝非流感病毒或者水痘病毒那样容易治愈,因此,我们一定要有标准预防的概念!尤其在对艾滋病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一定、一定、一定要注意防范职业暴露的发生,否则,香菇、蓝瘦,谁也替代不了!
最后,我们再回顾一下规范如何说:
2009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卫通〔2009〕10号 属于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4章写到: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6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6.1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流程
6.1.1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病人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6.1.2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lmol/ 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照本标准 5.3~5.8进行处理,压力蒸汽灭菌应选用134℃~138℃,18min或132℃,30min,或121℃ ,60min。
6.1.3注意事项
6.1.3.1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6.1.3.2 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洗手和手消毒。
6.2 气性坏疽污染的处理流程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OOOmg/L~2OOOmg/L浸泡30min~45min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OOOmg/L~10000mg/L浸泡至少60min后,再按照本标准5.3~5.8进行处理。
6.3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艾滋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使用密闭转运箱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人员在标准防护的情况下,对手术器械进行常规的清洗消毒灭菌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