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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传播HIV后 你应该这么做!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9-08-30 21:18浏览:

 阿查拉扯着一名男人前往检测室,要对方进行HIV检测。
 
因为今天早上阿查在蹲厕的时候,发现自己菊部有精液,才意识到自己昨天晚上对方偷摘了安全套,发生了高危性行为。
 
他很慌张,质问对方为什么偷摘安全套,但得到的是对方支支吾吾的回答。比如,戴套不舒服。
 
对方一直很抗拒进行HIV检测,直到阿查报案,对方才承认的。由于目前还在72小时内,检测员建议他先去医院咨询HIV阻断药(暴露后预防)的事宜。
 
恶意传播HIV的界定
 
比如,阿查遇到的这种「对方在明知自己是HIV感染者的情况下,仍中途偷摘安全套」的情况,就属于很典型的恶意传播案例,是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
 
而针对「使用安全套」或者「HIV感染者体内的病毒载量达到检测不到」的情况下,目前国内的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CMAJ(加拿大医学会杂志)的一项研究,当HIV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并且病载连续低于200拷贝/ml时,在性行为中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加拿大司法部认为,「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相关判例法和其他因素,加拿大司法部得出结论认为,刑法不应适用于病毒载量连续低于200拷贝/ mL的HIV感染者。」当然,刑法也不适用于使用安全套的人。
 
但是,如果对方也并不知情自己的HIV感染状况,你们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无套性行为,是不属于恶意传播的。
 
由于HIV检测存在窗口期(检测不出,但体内含有HIV,具传染性)的原因,也出现部分即使事前检测阴性,而后感染HIV的案例。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安全套仍是十分必要的。
 
恶意传播HIV是违法的
 
我国关于「传播性病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是「传播性病罪」的罪名并不适用于没有谋利目的的恋人、419伴侣。这是因为本罪中明确规定了以牟利目的卖淫嫖娼行为才构成本罪。
 
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明知自己感染HIV而故意传播给他人的行为」确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明确感染HIV属于刑法上规定的「重伤」。
 
该司法解释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明知」:
 
1. 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2. 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3. 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郑雪倩表示,「从刑事的层面讲,如果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说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恶意传播HIV应该怎么办?
 
如果被恶意传播HIV,请把这一点篆刻在心上:HIV是有阻断药的。
 
在发生高危性行为的72小时内,应该尽快求助当地的疾控中心、医院获取HIV阻断药物。
 
如果正确按指南服用HIV阻断药,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其次,你应该在过程中保持冷静,留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然后报警。
 
必要时刻,依照法律流程提起诉讼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