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7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包括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向中新健康表示,在当前背景下,三中全会《决定》再度明确公立医院公益性,重点是纠正公立医院的趋利行为。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疗服务价格是主要的收入渠道,也是医疗机构弥补医疗支出的主要方式。中新健康注意到,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
金春林介绍,医疗服务价格指的是医院直接提供的医疗技术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包括药品费用和医疗耗材的费用。尽管收费标准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但医院在服务量、药品规格和技术应用上仍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可能导致过度医疗和资源浪费。
2021年,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金春林看来,接下来,政府还应继续适当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并合理制定医院的收费标准。
如何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避免过度医疗,是公立医院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金春林认为,这涉及到薪酬制度的改革,政府应明确投入标准、投入方式和投入领域,确保投入能有效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