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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父亲生育假的完善与落实

作者:来源:中国妇女报发布时间:2024-07-19 14:48浏览:

为了推动父亲参与育儿,向父亲提供生育假不仅已写入我国法律,而且如何促使政策落地业已初步成为政府工作任务。如,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指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要求更进一步:“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

  日韩的经历表明,父亲生育假,作为东亚社会的新型生育保障,不论是条文的制定,还是政策的落地,都并非易事,会涉及法律的修订、职场的变迁,甚至经济生产和人口生产这两类人类基本活动的关系变革。下面先简要分析日韩推行父亲生育假的做法,再讨论对中国的启示。

  日韩推行父亲生育假的历程

  从20世纪末至今,日韩父亲生育假的发展均经历了起步、确立和深化3个阶段。

  以日本为例,1986年至1994年是父亲生育假的起步阶段。基于1986年开始实施的《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日本女性获得了一年的无薪育儿假。日本的生育率在1989年降至史无前例的1.57后,治理少子化成为紧急要务。1992年开始,日本开始实施《育儿·介护休业法》,一年的无薪育儿假扩展至配偶有工作的男性。

  1995年至2009年是日本父亲生育假制度的确立阶段。1995年,日本政府规定:对于就业女性,夫妻双方均可享有为期一年的带薪育儿假。2009年,日本将父亲休假权扩大到配偶为全职主妇的男性。此后,父亲育儿被纳入多项法律法规。在21世纪初出台的“健康亲子21”国民运动计划中,日本政府明确设置了“参加育儿的父亲比例”等评价指标。

  2010年至今是日本父亲生育假制度的深化阶段。一方面,2019年,针对日本职场久已存在的劳动时间过长,日本政府通过修订《育儿·介护休业法》等8部法律,努力促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于2022年设立的陪产假,标志着日本形成了包括育儿假、护理假和陪产假在内的父亲生育假体系。

  韩国也经历了类似的历程:从育儿假只向女性提供,逐渐发展至男女均可休假;从推动女性兼顾工作和育儿,发展至同时支持男女两性双双平衡工作和育儿。

  日韩父亲假的内容与使用

  回顾日韩父亲生育假的发展历史,可得出两点结论:一是假期设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摸索;二是政策从纸面规定落地为实际使用,需要政府开展职场治理。

  先来看假期的设计。育儿假是两国父亲假的主体,标准时长为一年。由于男性的平均收入高于女性,所以休假期间的经济保障水平通常是影响父亲休假的最重要因素。为此,韩国的父亲育儿假从1995年起的无薪,到2001年起的带薪,并在此后不断提高津贴的水平和上限。2014年起,韩国政府开始设立鼓励父亲休假的“爸爸月”,在此期间,父亲可得到全薪。2019年起,“爸爸月”延长至3个月,其余9个月的津贴则相当于平时工资的80%。数据显示,津贴的提高与父亲休假率显著相关。伴随2014年起的津贴显著增加,在百名活产婴儿的父亲中,休假人数从2014年的2人,一路增长到2021年的16人。

  相比于育儿假,日韩两国的陪产假和护理假均较短。日韩的陪产假分别为4周和10天,护理假则均为每年10天。确切而言,两国的陪产假其实均是育儿假的一部分。之所以单独设立此假,是因为日韩父亲假的使用率整体较为低下,而陪产假则是不论雇主是否提供,男性员工大都主动要休。因此,日韩政府特别设立了陪产假,希望此假的较高使用率可以带动更多男性休育儿假。

  整体来看,日韩两国的父亲休假率令人喜忧参半。2021年,以百名活产婴儿来计,韩国父亲中有16人曾休生育假,日本则只有8人。不过,在休生育假的男女两性中,男性所占比例近年上升较快,2021年时,韩国男性所占比例为16%,日本男性则已占24%。

  综合多项研究来看,日韩父亲休假率较低的原因有三:一是津贴水平虽近年增长迅速,但仍低于中等家庭的收入水平,而且较低的上限不利于中高收入的男性休假。二是较多父亲被排斥在生育保障之外。这特别显现于非正规就业、自我雇佣或失业的男性中。到目前为止,韩国父亲中的28%无权享有生育假。三是职场排斥。进入现代社会后,各个国家普遍形成了经济生产优先于人口生产的等级,男性被视为无家庭照顾责任、可随传随到的“理想”员工。这使得职场认可父亲的经济责任,但排斥父亲的育儿责任,把为孩子提供吃喝拉撒和陪伴教育等界定为母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