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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专家:呼吁将近视及并发症纳入医保报销

作者:来源:羊城晚报发布时间:2024-01-24 15:26浏览:

来信人:黄仲委,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教授

  目前每年有大量的近视(屈光不正)患者增加,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就有可能发展为中度近视乃至高度近视。进而导致眼睛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但是一旦医生做与近视或者远视、散光(屈光不正)相关的诊断,检查都得自费,医保都不能报销,特别是进入高度近视视网膜脉络膜病变的,明明是病,这里面含有视网膜萎缩、视网膜劈裂、黄斑出血、裂孔等,都是严重影响视力乃至致盲的病,只要病历诊断是近视(屈光不正)则不能报销。

  我是五十多年临床的眼科医生,研究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几十年了,看到至今社会甚至医保仍不把近视作为一种病而重视,最终发展为高度近视眼以及产生一系列相关并发症,严重影响视功能而感到痛心。经常,我遇到高度近视并发症的患者,为同情此类患者能长期看病又不加重经济负担,我会避开填写发病的根源“高度近视视网膜脉络膜病变”的诊断,而改填一些沾边的诊断如黄斑出血、黄斑水肿等。

  为保护年轻一代的眼睛,我建议修改医保报销条例,对屈光不正所涉及的近视、远视、散光等的验光、眼轴、眼底等相关检查,要准予报销,以便建立定期眼科检查的专用档案,方便对近视等做回顾和前瞻,以制定针对性的眼病治疗方案,从而控制近视发生、控制近视发展。对高度近视产生的一系列并发症,更应准予名正言顺地报销,以保证患者不会因长期治疗而加重经济负担。

  整理/记者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