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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之五)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6-30 08:32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之五)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4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1984年10月31日

【正  文】

30.庖肉培养基:

制备方法与庖肉培养基相同。另在肉汤培养基内加入0.1%葡萄糖即可。再加庖肉,用10磅30分钟灭菌,pH应为7.2—7.6。

用途:供分离破伤风杆菌用。

34.新霉素葡萄糖血琼脂

五、血浆的制备

4.制备好的家兔血浆,用已知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按凝固酶试验法进行测定。经试验为阳性反应,证明血浆合格,方可用于常规检验。

3.实验室桌面应经常保持整洁,用3%来苏儿溶液擦拭消毒桌面。

7.无菌室操作前先开紫外灯照射15—20分钟,操作完应及时清洁无菌室,再用紫外灯照射20分钟。

11.如有菌液撒在桌上或地上,应立即用5%石炭酸或来苏儿倒在被污染处至少30分钟以上,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