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24 10:4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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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文 件 号】卫生部第8号令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9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1990年11月26日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6日卫生部以第8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各种食品包装用原纸。
第四条 生产加工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原料(包括纸浆、粘合剂、油墨、溶剂等)须经省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
第五条 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
第七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采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