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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4 10:40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文 件 号】卫生部第8号令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9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1990年11月26日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6日卫生部以第8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各种食品包装用原纸。


第四条  生产加工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原料(包括纸浆、粘合剂、油墨、溶剂等)须经省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


第五条  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


第七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采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