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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4 10:36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文 件 号】卫生部第8号令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9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1990年11月26日

 

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6日卫生部以第8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接触酒、酱油、发酵食品、腌制食品及食用油的各种容器内壁所使用的涂料以及食品容器的防粘涂料。


第四条  所用的涂料和助剂,必须是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标准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品种。


第六条  生产企业利用新原料生产接触食品容器所用的新品种,在投产前必须提供产品卫生评价所需的资料(包括毒理评价、检验方法、卫生标准等)和样品,按照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序报请审批。


第八条  所用涂料出厂前必须在包装上标有“食品容器用”的标志,并注明品名、型号、日期、批号、生产单位、有效期等。


第十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