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健康资讯 > 文章内容

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4 06:54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

【文 件 号】卫生部令第5号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90年11月20日

【实施日期】1990年11月20日

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管道、容器、用具、包装材料及涂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经常保持清洁。生产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屉、豆包布等,使用前应清洗消毒,接触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定期进行检定,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