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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4 06:53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文 件 号】卫生部第8号令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9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1990年11月26日

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6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

第四条  利用含黄曲霉毒素超出允许量标准的粮食、油料及油品加工食用时,必须在工艺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毒性,产品符合标准后方可供食用。

第七条  生产黄曲霉毒素的菌种应根据卫生部《菌种保管条例》规定,按乙类菌种进行管理。黄曲霉毒素应根据毒药品的要求进行使用和保管。操作以上毒种、毒素的试验、检验单位,皆应作好人员防护(包括试验室防护设备及工作人员的保健补助)及消毒工作,防止污染,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