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24 06:2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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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卫生部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食品卫生执法问题解答或批复工作的通知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9年12月09日
【实施日期】1989年12月09日
【正 文】
卫生部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对食品卫生执法问题解答或批复工作的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下属地、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报请解决的法律、法规理解和执行问题,应认真研究,尽力解决。对确属不能解决或无力解决的,应尽快报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