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1 14:3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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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执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颁布日期】1995年10月17日
【实施日期】1995年10月17日
【正 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戒毒是禁毒工作中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吸毒者一旦染上毒瘾,要彻底戒断毒瘾是十分困难的。要经过早期脱瘾治疗,后期身体心理康复和重返社会后的帮教措施的落实,才有可能戒断毒瘾。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脱瘾治疗后的复吸率都很高,早期药物脱瘾治疗与戒除毒瘾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特别是药物在戒毒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定义:“戒毒药品是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药品”,但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经常吹嘘某种戒毒药物能够在短期内“彻底戒断毒瘾”、“戒毒成功率100%”等,这类违背科学常识的宣传给各级禁毒机构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各级禁毒机构对于违反规定,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戒毒药品广告宣传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进行戒毒药品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