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1 11:0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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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卫生部关于撤销“红升丹”等七百六十八种中成药地方标准的通知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9年06月2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6月23日
【正 文】
卫生部关于撤销“红升丹”等七百六十八种中成药地方标准的通知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各地已经撤销或拟撤销的“红升丹”等七百六十八个中成药地方品种(具体品种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你厅(局)决定撤销的品种,即刻通知有关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并办理撤销地方标准的手续。对已经出厂的品种可以限在当地直到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