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1 10:5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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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卫生部关于批准发布《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14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9年10月24日
【实施日期】1990年02月01日
【正 文】
卫生部关于批准发布《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
准及处理原则》等14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现批准发布下列十四项国家标准,自1990年2月1日起实施。
GB:11502——89
2.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04——89
4.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G:616——057∶616.07/.08
GB:11506——89
6.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08——89
GB:509——89
9.职业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11——89
11.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13——89
GB:11514——89
14.金属烟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G:616——057∶6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