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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发布《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14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10:57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卫生部关于批准发布《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14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9年10月24日

【实施日期】1990年02月01日

【正  文】

卫生部关于批准发布《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

准及处理原则》等14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现批准发布下列十四项国家标准,自1990年2月1日起实施。

GB:11502——89

2.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04——89

4.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G:616——057∶616.07/.08

GB:11506——89

6.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08——89

GB:509——89

9.职业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11——89

11.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C:616——057∶616.07/.08

GB:11513——89

GB:11514——89

14.金属烟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UDG:616——057∶6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