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1 10:1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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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六条规定
【颁布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4年09月01日
【实施日期】1994年09月01日
【正 文】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六条规定
二、不准利用监督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提供任何照顾和优惠。
四、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个别经局领导批准的也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六、严禁利用职权向事企业单位、外商索要出国(境)或搭车出国(境)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