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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之一)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06:26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之一)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6年01月22日

【实施日期】1986年01月22日

【正  文】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1.院领导必须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检查党的中医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及时推广。

3.业务院长至少应有1/4时间参加业务实践。如定期出门诊、查房、参加重危病员的抢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1.院办公会一般由正院长主持,其他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周召开1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3.科周会:由科主任主持,每周1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安排本周工作。

5.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主任主持,门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1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和疫情报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7.工休座谈会:院每季1次,由行政副院长主持,科每月1次,由护士长主持。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凡有重危病人、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疗法、新技术和首次自制药品或剂型改革应用于临床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8.外宾、高干、著名劳动模范和名老中医住院时。

10.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3.负责安全检查工作。

五、卫生工作制度

2.宣传除害防病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促进文明医院的建设,医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前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6.有计划地栽花、种草、植树、美化环境。

六、病案管理制度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案室应及时回收并注意检查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写好索引及中医疾病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1.医院必须建立统计室或设专职统计人员。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和门诊登记。

3.医疗统计,按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效率的统计内容及标准”执行。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图书馆(室)的藏书或购买新书时,首先应满足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所需资料。

3.凡院内职工或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遵守图书馆(室)的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5.对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划、撕剪、涂写或损坏和丢失,否则应加倍赔偿。

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方便查阅。

9.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情报、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医院由医务处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中医药理论好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科目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省级中医院,原则上只接收中医师、中药师、护士长以上人员进修。

3.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科批准、报有关科室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1.由医务处制定送出进修计划,责专人负责实施。

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及今后开展工作计划1份。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1份交送医院,装入技术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5.进修期间所需器械,可由本单位解决,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按规定赔偿。

(三)在职人员培训

2.新毕业的大学生,实行各科轮转,为期1年。然后确定职称,定向培养。

4.医护人员实行考核制。住院医师每年考试或考核1次。主治医师也要定期考核,成绩载入技术档案,作为晋升的参考。

6.选拔优秀青年中医(含西学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配备助手、徒弟,有计划,有措施,搞好继承整理学术经验工作。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损坏,药品霉烂失效、虫蛀时,除检查原因外还应追究责任。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名单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人一览表,以备探视者查询。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要按规定佩带证件:赔护凭陪护证;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探视重危病员凭重危通知单。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无证者一律不准探视。

5.对破坏探视制度,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

1.病员住院、凭门(急)诊医生开写的入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予交住院费)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急诊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后发给出院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生应加以劝阻,如说明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要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无入院通知单不得予以办理。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入院通知单。

3.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页全部送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要凭探视证(牌),每次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区。

3.陪护需严格控制,确需陪护者由医生决定发给陪护证,陪护停止,将证收回。

5.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其中至少要有1名中医主治医师并由科主任分管。急诊室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一般不少于半年)。实习医师、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但不得超过本院医有的1/3。

3.急诊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对急诊病员要处理及时、准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要写好病历、做好各项记录。对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就地组织抢救。

5.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程序。

7.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9.急诊室要制订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簿,做好急诊患者登记。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而设,非抢救病员一律不得占用。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立即清理、消毒,然后放回原处,消耗部分及时补充,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霉变、虫蛀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应重新灭菌。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抢救病员结束后,都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3.急诊室值班医师早晚要各查床1次,重病随时查床;主治医师每日查床1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工作重点。

5.急诊室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重要情况应做书面记录。

1.医院应有1名副院长分管门诊工作。门诊应根据中医特点建立健全中医各科室,坚持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法诊治疾病,各科分管门诊工作的主任在院长领导下,由门诊部(医务科)负责统一安排,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和行政管理的领导,并确定1名主治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门诊工作。

3.门诊各科应派有一定理论和经验的医师担任,本院医师不应低于2/3,且不宜轮换过勤,一般以6个月至1年为宜。

5.各科正、副主任医师,不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5次,主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两次,在门诊工作的主治医师不少于8次。有科研或教学任务者酌情调整。

7.门诊检验、放射等辅助科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治疗室、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采取措施解决“三长一短”,对待病员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11.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员,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病人例外)。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热心接待。初诊病历要填全首页上端各栏、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人按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但会诊例外。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单贴到病历附页上。

1.医师(士)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7.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9.一般处方须保存2年,到期登记后经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于国家规定的自费药,应另立处方或做出标志以便区别。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员,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但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5.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并置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换药室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清洁,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接触疮口的物品均须保持无菌。各种消毒液应注明日期,定期更换。

5.存放药品的容器要有醒目的标签,字迹要工整,易于识别。

7.换药器械每个病员使用一套,不得共用。器械浸泡液每周必须更换两次。

二十三、治疗室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戴口罩。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应重新灭菌。无菌与有菌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6.器械等用品应定位放置,用完后及时补充更换。

8.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1项处置,应随时清理。室内每日消毒1次。

1.病房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科护士长领导和病房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

3.病员所需被服、用具按基数配发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5.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7.经常向病员宣传讲解摄生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把病情允许的病员组织起来,学习太极拳、气功等。

9.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护士处置时一般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11.对接受手术的病员,手术前后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使其配合治疗并安心休养。

13.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保健等管理工作。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2.对病员的态度要和蔼亲切,语言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4.不对病员谈论某个医院或某个人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6.应广泛采用中医药疗法,用西药时,须经主治医师同意(危、重病人例处),在进行有关检查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置。

附2:住院规则

2.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4.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或随意到院外购药及服用自带药品;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

6.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批准后方可离开。

8.除携带必要之生活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2.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情节严重者令其出院,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病历应按卫生部中医司印发《中医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试行)用钢笔书写。尽量运用中医术语,要求语言通顺、文字精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1)每次诊病要填写日期,急诊者应详细注明就诊时间。

(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名。

治疗计划,审查医嘱、病历及辨证施治情况,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用药及综合疗法(针灸、按摩、气功等)后的病情变化,辅助检查材料,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员的饮食爱好与疾病的关系,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意见。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有疑难问题及病情突然恶化者,随时向主任医师报告。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1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二十八、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在调配中药饮片时,还要查药味、查炮制、查捣研、查质量(霉烂、变质、虫蛀),查先煎、后入、包煎、冲服等,查后签字。

(四)血库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5.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七)放射科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2.高频治疗前,应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应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出针时,应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二十九、会诊制度

2.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6.院内会诊由主任医师提出并主持,重大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8.无论院内、院外、科室间或科内会诊,会诊前经治医生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中要充分讨论,做好记录,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由科内讨论或由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转院。

3.对转院病员,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三十一、病案讨论制度

①医院应选择病因、病机、诊断明确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案每月全院至少举行一次或不定期的临床病案讨论会。

③每次临床病案讨论会前,负责主治的科应将四诊摘要、治疗经过等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作好发言准备。

⑤临床病案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3.术前病案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要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地讨论。

三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①假日及夜间实行医生值班制,值班人数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而定,值班医生不得擅离岗位。

③交班医生应将重危病员的证候变化记录在交班簿上,接班医生根据重危病人的病情,做好诊视及处理记录。

⑤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重症,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②值班护士必须完成本班工作,不得留交下一班。加强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尽量运用中医术语),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重危病员数及病情变化,处理情况,新入院病员的诊断、病情、治法、方药、护理级别、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留送各种检验标本数目等记入交班簿,并为接班人员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④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按四诊八纲的要求,简述重点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辨证施护等有关事项。

3.药房、检验、放射线等医技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药房应保证急诊病人的药物供应,以利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1.新病员入院后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天;体温在37.5℃以上或危重病员每日测体温4次或酌情加减,体温正常后需加测3天。一般病员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观察神志、舌苔、脉象,(3岁以下小儿察指纹)并每天问大小便情况1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7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体重1次,其它按中医护理常规和医嘱执行。

3.按时填写各种护理单,并制定辨证施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