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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3-05 12:04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文 件 号】计价管(1998)139号

【颁布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8年01月26日

【实施日期】1998年01月26日

【正  文】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一、中药材价格管理

麝香的收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计委管理,并继续实行国家指导价。其他中药材的收购价格,除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选择管理的少数品种外,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进口药材价格

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一)饮片批发价格

无税批发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

+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本利润率)

其中:

2、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秩序的总体规划,凡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点的全国重点饮片厂生产的饮片,最高成本利润率为7%;未列入上述重点饮片厂,但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核发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合格证验收准则》的,最高成本利润率为4%。

作价公式

批零差率根据药品的价值和质量实行差别差率,批零差率最高为35%。

三、尾数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