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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05 11:5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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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加强铁路中医工作的几点意见
【文 件 号】(85)铁卫字107号
【颁布部门】铁道部
【颁布日期】1985年01月30日
【实施日期】1985年01月30日
关于加强铁路中医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要增强自己的事业心、责任感,树立自强自信的精神,全心全意地为职工家属服务,为铁路中医工作贡献力量。
要改善中医科的物质条件,充实技术力量;凡是没有中医门诊的应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已有中医门诊的应进一步提高诊治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变目前只设中医内科的状况。300张床以上和有条件的医院都应按卫生部规定(占总床数5%左右)建立中医病房(床),条件较好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中医病房一般应单独设立,由中医科领导;床位较少也可以与其它科并在一个病区,但必须有专人负责,医护人员要相对稳定,病房(床)收容对象应根据技术、设备条件确定,不强求一致。
(三)继续搞好中西医结合工作
(四)加强中药管理,提高中药质量
具备条件的医院,中药房可单独设置。中西药经费应有适当比例,以保证中药供应。要加快中药人员的培训,提高药品鉴别能力,提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中药房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炮制技术操作规程,保证药材质量。从实际出发,以科学态度搞好剂型改革。中药房工作条件差、业务忙,各级领导应关心中药人员的工作、学习、健康,注意改善工作条件。
(五)抓紧中医技术队伍的培训工作
当前,全路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铁路运输生产和改革工作的形势很好,这对卫生战线的改革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以改革的精神推动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使全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出现一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