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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3-05 11:43浏览: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卫生部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通知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83年09月26日

【实施日期】1983年09月26日

【正  文】

卫生部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通知

一、中医医院临床科室的设置,要充分发挥中医传统专科的特色,积极、有计划地建设各种专科。各地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特长和群众的需要,开办中医专科医院。

二、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医专科人才。在目前有些专科面临失传的情况下,首先要把那些具有独特专长的老中医的经验继承下来,配备好助手和徒弟,做好传、帮、带,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和技术专长。要把那些散在社会、具有专科特长、经验丰富的老中医聘请到医院,总结、学习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积极开展中医专科的学术交流。鉴于中医专科流派众多,各有特色,为了活跃学术气氛,交流学习经验,各级中医学会要协助做好中医专科的学术交流,以促进专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