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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妇女妊娠期用药的特殊性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04-27 17:31浏览:

 药物对孕妇的影响
 
  (1)娠妊期禁用四环素:坏死性脂肪肝,胰腺炎和肾损害。对胎儿不良影响;
 
  (2)妊娠后期使用十二烷基硫酸红霉素(无味红霉素)引起阻塞性黄疸并发症增加;
 
  (3)妊娠晚期服用阿斯匹林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和产后出血。
 
  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1)畸形:妊娠头3个月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沙立度胺(反应停)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开形;雌激素、尿激素和雄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叶酸拮抗剂(氨基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烷化剂(氮芥类药物)引起泌尿生死系异常,指趾畸形;抗癫痫药、抗、凝药、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妊娠妇女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胶或其它抑制中枢神经的制剂,可抑制胎儿神经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产程对孕妇使用麻醉剂、镇痛药、定安药,可引起胎儿神经中枢抑制及神经系统损害,新生儿呈现不吃、不哭、体温低、呼吸抑制或循环衰竭。
 
  (3)溶血:临产期使用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Vk等,对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可引起溶血。
 
  (4)出血: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多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