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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不良的用药注意事项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04-26 09:26浏览:

 酶或活菌制剂:冷暗处贮存,超过有效期后不得再用,不宜用热水;
 
抗菌药——助消化药:间隔2-3小时;
 
吸附剂——助消化药:间隔2-3小时;
 
胃蛋白酶弱酸性环境消化力量强,不宜与抗酸药同服;
 
胰酶在酸性环境中活力减弱,与等量碳酸氢钠同服,可增强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