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7-06-25 11:16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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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处方 主要指中国药典、局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制备法定制剂或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应照此规定。
(2) 医师处方 是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3) 协定处方 是医院药剂科与临床医师根据医院日常医疗用药的需要,共同协商制定的处方。它适于大量配制和储备,便于控制药品的品种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每个医院的协定处方仅限于在本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