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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4 11:25浏览:

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
【 病史采集】
1.外伤情况:确定受伤机理、暴力类型、受伤时间和部位。
2.伤后意识状态和症状:昏迷时间及转归,有无失语、偏瘫、癫痫、运动或/和感觉障碍以及大小便失禁等。
3.头面部创口情况:伤口有无流血、脑组织外溢和脑脊液外漏;口鼻腔和外耳道有无流血和脑脊液外漏;是否合并有颅神经损害表现,如失明、失嗅、失聪、眼球运动障碍和面瘫等。
4.伤后治疗及效果。
5.有无颅内继发感染征象。
6.既往有无高血压、癫痫等病史。
【 体格检查】
1.一般检查:有无休克、呼吸道受阻和生命体征变化;有无合并胸腹部损伤及脊柱四肢骨折等合并伤。
2.创口情况:伤口部位、形态和大小;颅骨骨折类型和凹陷深度;硬脑膜和脑损伤程度,有无静脉窦和脑皮质血管出血;伤口内有无异物残留和脑组织外溢、脑脊液外漏;口鼻腔和双侧外耳道有无流血和脑脊液外漏。
3.神经系统检查:意识状态和瞳孔变化,肢体肌力,肌张力,感觉,反射变化和括约肌功能,根据GCS评分标准评分。
【 辅助检查】
1.头颅X线摄片:明确颅骨骨折类型和范围,切线位片测量凹陷骨折深度,排除颅内异物。
2.头颅CT检查:明确脑损伤程度、范围以及颅内血肿部位、类型和体积,有无颅内积气。骨窗像可以检出有无颅骨骨折和副鼻窦内积血等。
3.脑脊液放射性同位素(SPECT)检查:对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具有诊断性价值。
4.脑脊液常规检查:对继发颅内感染者有诊断意义。
【诊 断 】
1.有明确头部外伤史。
2.头面部创口异物进入颅腔或发现严重骨折、硬脑膜撕裂、脑组织外溢和脑脊液漏。
3.口鼻腔和外耳道脑脊液漏,同时伴有颅底骨折的其他表现。
4.头颅平片和CT检查,发现颅骨凹陷深度>2.0cm,颅内积气或异物以及颅底骨折合并副鼻窦积血等。
【 治疗原则】
早期进行颅脑清创术,使开放性损伤转为闭合性损伤。
1.急诊处理
(1) 制止创口大出血,防止休克。
(2) 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
(3) 对插入颅腔异物的处理应慎重,不可随意拔除。
(4) 对膨出的脑组织,应在其周围用棉垫圈保护包扎。
2. 颅脑清创术
手术目的在于清除颅内异物、坏死脑组织和血肿,缝合或修补硬脑膜,缺损颅骨不做一期修补。原则上,手术应在伤后48~72小时内进行。对无严重感染的创口,伤后3~6天仍可行清创术,但创口只做部分缝合或全部敞开。对伤后7天以上,或者已严重感染的创口,不宜行清创手术;应先行抗炎、创口引流等治疗,待炎症控制后再行进一步处理。
3. 药物治疗
(1) 抗破伤风治疗。
(2) 抗炎治疗,应用足够剂量的抗生素,并维持充分的疗程。同时,选用对感染细菌敏感的药物。
(3) 癫痫发作者,应行正规抗癫痫治疗。
【 疗效标准】
1.治愈:头面部创口愈合,症状完全消失,神经系统检查无功能性缺失征象,可遗留颅骨缺损。能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GOSⅤ级。
2. 好转:头部创口愈合,尚遗留某些神经功能缺失征象,生活基本或部分自理。GOSⅢ~Ⅳ级。3. 未愈:长期昏迷或植物生存状态。GOSⅡ级。
【 出院标准】
头部创口愈合,无颅内感染征象,达到临床治愈或好转者,或经治疗后神经系统损害体征无进一步好转,但病情稳定者。

重症颅脑损伤亚低温脑保护治疗
【 适应证】
1.原发性或继发性脑干损伤者。
2.下丘脑等脑中线结构损伤合并中枢性高热者。
3.严重广泛脑挫裂伤、脑水肿明显、无手术指征者。
4.颅内血肿手术清除后,仍有严重脑水肿者。
【 禁忌证】
1.脑疝晚期,脑干功能已完全衰竭者。
2.颅内血肿观察期,不能排除须手术治疗者。
3.严重合并伤和休克尚未纠正者。
4.原有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
【 操作步骤】
1.气管切开,置入带气囊的插管。
2.ICU监测颅内压、中心静脉压、脑血流速度、肛温、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和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呼吸、心率、脉搏等)。
3.将病人裸放于冰毯上,双侧颈部、腋下、腹股沟区放置冰袋降温。
4.静滴肌松冬眠合剂(生理盐水500ml内加入卡肌宁400mg、氯丙嗪100mg、异丙嗪100mg),根据病人体温、心率、血压和肌张力等调节滴速。诱导降温时约40ml/h,亚低温维持时约10ml/h。
5.病人自动呼吸停止后,用呼吸机维持呼吸。
6.逐步将病人体温降至32~34℃治疗范围,平稳维持,体温下限不低于30℃。
7.降温期间加强呼吸道管理,防止肺部感染等并发症。每日定时检查血糖、血电解质、凝血功能和血气分析。
8.降温时间一般为1周左右,颅内压降至正常并稳定后,可开始复温。
9.复温采用自然复温法,撤除肌松剂和冰毯后,病人自主呼吸恢复,体温逐步回升,复温速度以4~6小时回升1℃为宜。
10.待病人体温正常,生命体征稳定后,可转入普通监护病房常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