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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0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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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方法 疗效的配丛禁忌,必须在了解医师用药意图后共同加以矫正和解决。但物理的或化学的配伍禁忌的处理,一般可在上述的原则下按下法进行:
1.改变贮存条件 有些药物在病人使用过程中,由于贮存条件如温度、空气、CO、HO2、光线等影响会加速沉淀、变色或分解、故应在密闭及避胸的格件下,贮于棕色瓶中,发出的剂量不宜多。
2.改变调配次序 改变调配次序往往克服一些不应产生的配伍禁忌。
3.改变溶媒或添加助溶剂 改变溶媒是指改变溶媒容量或改变成混合溶媒。此法常用于防止或延缓溶液剂的析出沉淀或分层。
4.调整溶液pH值[H+]的改变能影响很多微溶性药物溶液的稳定性。
5.改变有效成份或改变剂型 在征得医师的同意的条件下,可改换有效成分,但改变换药物的疗效应力求与原成分相类似,用法也尽量与原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