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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毒性反应的分类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4浏览:

量大或蓄积或机体敏感性高发生有害的反应,一般比较严重,可以预知和可避免的。

  ①急性毒性:剂量过大,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功能。

  ②慢性毒性:蓄积过多,多损害肝、肾、骨髓、内分泌等功能。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三致反应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

  ③致畸作用: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而引起畸胎的作用,常发生于妊娠头20天至3个月内。

  ④致突变与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指药物使DNA分子中的碱基对排列顺序发生改变(基因突变)。企图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达到治疗目的是有限度的,过量用药是十分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