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GAP认证的现状
GAP自诞生以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自2002年起,经过短短两年的时间,到2004年6月底,通过GAP认证的面积达到724.247公顷,是2003年底的1.9倍。目前,GAP认证已经被世界范围的61个国家的24000多家农产品生产者所接受,而且现在更多的生产商正在加入此行列。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水果生产国,目前水果总产量已超过6000万吨,约占全球产量的14%左右,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欲出口的水果大约有100多万吨,然而真正能出口的只有一小部分。2002年,我国水果的出口量仅为16万吨,占世界水果出口总量的3%,且价格明显低于发达国家。随着欧洲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的增加,欧盟进口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没有通过GAP认证的供货商将在欧洲市场上被淘汰出局,成为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牺牲品。目前我国已有数十家水果和蔬菜的出口企业通过了EUREPGAP认证。
认证级别
一级认证:即GAP+认证,一级认证等同于EUREPGAP。要求规范的所有一级控制点都要符合要求,二级控制点除果蔬外90%满足要求。三级控制点没作符合性规定。 二级认证:要求规范中所有一级控制点的95%满足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认证标志 一级认证 二级认证
编辑本段实施意义
通过GAP认证,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畜产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 通过GAP认证,将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GAP认证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正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增强国际互信,消除技术壁垒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GAP认证的企业将在欧洲的EUREPGAP网站和/或我国认证机构的网站上公布,因此,GAP认证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可以形成品牌效应,从而增加认证企业和生产者的收入。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增强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GAP认证的历史
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s,简称GAP)”,简称为EUREPGAP。2001年EUREP秘书处首次将EUREPGAP标准对外公开发布。EUREPGAP标准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形成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的整套规范体系,提倡动态管理、循序渐进、自我完善的新概念。GAP内容是以危害分析与过程控制点(类似HACCP)形式规定相关良好农业生产行为和条件,并充分赋予可持续发展和不断改进的新理念,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充分体现与履行企业或组织的社会责任。 为建立我国GAP认证和标准体系,自2004年起,国家认监委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已制定并由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4项GAP国家标准,内容涵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国家认监委还发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建立了我国统一的GAP认证体系。 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标准委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GAP标准化和认证试点工作。目前,经认监委批准,我国共有14家认证机构开展GAP认证工作。 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从2005年起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进行协调,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签署技术合作和基准性比较(互认)备忘录,就标准制定和互认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国GAP与GLOBALGAP已就相互一致性、有效性方面完成了法规、标准文件评估、现场见证、同行评审的评价过程,最后成功完成了互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