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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检查和分析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45浏览:


    视觉检查是发现儿童弱视或斜视的重要途径,也可发现先天性眼疾如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定期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或矫正。视觉功能检查在出生后数月内即可开始试着进行,3周岁左右可再行视力检查。


    1.弱视检测


    (1)出生不久的婴儿:可通过角膜对光反射、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眼底检查(有时可以做)等方法,检测婴儿眼睛的总体健全状况。


    (2)婴儿至2周岁:可以检查视觉功能。如果还无法用视力表检查,可以交替遮盖双眼,注意患儿的反应:若无弱视,遮盖一眼,另一眼都能保持中心注视,并且头位基本不动;若一眼弱视,当健眼被遮盖时,会表现出反抗行为,如发出反抗声音,或移动头位等;也可观察眼位运动,通过移动一个有趣的注视目标(如钥匙圈),观测眼睛是否随目标移动。还可采用优先观看法、视觉电生理检查等手段,评价视觉功能。


    (3)2岁~4、5岁:图形视力表可用于检测2、3岁孩子的视力。3岁时,大多数儿童能使用E字型视力表。检测时,应完全遮盖一眼。此后,应每年检测一次视力。该年龄期儿童的裸眼视力可能达不到1.0,但只要达到0.5并且双眼视力均等,说明视力发育基本正常。


    (4)4、5岁以后:可以使用字母型或“E”型视力表。该年龄段发现弱视的方法还有摄影验光,电脑化的摄影验光仪可在小瞳下检测,发现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屈光介质混浊等。


    2.斜视检查


    3.红光反射(Bruckner测试):距被测者约1米,用检眼镜观察双眼(散瞳下)视网膜反光的颜色,若有屈光介质混浊,则红色反光中带有黑影;若反光呈白色,有可能是白内障或视网膜母细胞瘤等。


    4.检眼镜检查:对视力下降或怀疑斜视的患者,应做眼底检查,可能发现眼底发育不良的改变、潜在的眼内损伤、白内障、肿瘤等。


    5.瞳孔反射:瞳孔反射异常,提示神经性疾病或其他眼内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