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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初治、复治肺结核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5 09:46浏览:

 初治肺结核是指初次发现,并未接受任何抗结核药物治疗,或发现肺结核后虽经不规则、不合理抗结核治疗,但疗程不超过1个月的病人。

    初治排菌肺结核的病人在未治疗时,对其家属和周围健康人群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是造成结核病流行的传染源,但是只要病人积极配合防痨医生、坚持有效、合理、全程化疗,传染性可在2—4周内很快消失,其治愈率可达95%以上。关键在于遵从医嘱、服从管理、完成疗程,争取一次彻底治愈。

    复治肺结核是指初治失败或治疗的病人再次复发,或查出肺结核后接受不规则、不合理化疗已经超过1个月者。
    在防治实践中,复治肺结核的病情大多比较复杂,往往具有病情重,体质差的特点,多是因为不规则或不合理化疗(没有按医生的要求坚持治疗或在非结核病专业机构,甚至是野医治疗)引起的。此时结核病已经形成耐药性,因此治疗起来较初治肺结核困难的多。复治肺结核治疗的关键在于,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医生,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结核药物组成的化疗方案,坚持完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