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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病历书写要求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5 08:48浏览:

 妇科病历书写要求
   参照一般病历要求,书写入院病历,并注意以下各项:
   (一)病史
   现病史 详询主要症状的发生、发展,起病的检查和治疗变化的全部过程。
   1.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须详记初潮年龄,以往有经周期,出血量及出血持续时间,有无血块,痛经程度,出现时间及变化;末次月经情况,有何全身症状,有无鼻出血、皮肤紫癜等。

  2.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臭味,有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泌尿系症状等),白带排出量与有经、孕产关系等。
   3.主诉腹部包块者,应记发病时间、原发部位、大小、增长速度、活动度、硬度及压痛,有经变化,有无慢性或急性腹痛,有无膀胱、直肠或胸部受压迫症状,注意与妊娠、腹水及尿潴留等鉴别。
   4.主诉腹痛者,详询发作时间、性质、程度、频率、发作诱因或其他症状(如闭经、早孕反应等),腹痛发作部位,有无转移、伴发症状(如发热、呕吐、晕厥、尿频、腹泻等),治疗情况,以及以往有无发作史或手术史。
   5.病人如有其他专科伤病而未痊愈者,均应在现病史中另段扼要记述。
   过去史 有无肺结核、阑尾炎、甲状腺肿,有无胃肠、心肾及血液系统疾病及接触有害物质史。如曾行手术,须了解其手术名称、效果及对麻醉药品的反应。
   个人史
   1.月经史 初潮年龄,持续日数及周期,经血量,有无血块及痛经史。末次月经及前次月经时间。
   2.婚姻史 结婚年龄或再婚年龄,丈夫健康情况。不孕症者,须了解性生活情况。
   3.孕产史 初孕年龄,孕产次(包括足月产次、早产、流产、人工流产、现有子女数),及每次孕产期有无感染、难产、大出血等异常情况。末次妊娠年月,曾否采用避孕措施,方法、效果如何,有无副作用或并发症。
   家庭史 有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如畸形、血友病、白化病、高血压、糖尿病、癌肿、结核等。
   (二)体格检查
   1.按体检顺序进行,特别注意营养、发育、毛发分布及疏密,甲状腺是否肿大,乳腺发育是否良好,有无硬块。
   2.常规妇科检查,包括下腹部、外阴部及窥阴器检查,双合诊、三合诊或直肠指诊。
   (三)检验及其他检查
   1.血、尿、粪常规及其他有关检验。
   2.白带多或手术前患者,检查阴道滴虫、真菌及清洁度。
   3.30岁以上已婚妇女,常规作宫颈细胞刮片检查。
   4.按需要进行心电图、超声波、X线、CT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