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容积注意事项:
检查时要求:
1.检测中注意排除漏气(最常见为口唇无紧闭、无上鼻夹或鼻夹松脱)、呼气时声门关闭、呼气停顿、双吸气、咳嗽等因素导致的对肺功能结果的影响。
2.外推容积在目前多数肺功能仪中可自动计算,是评估呼气早期爆发用力的较好指标。而在一些简易的肺功能仪中可能无该项指标显示。
3.在起始用力呼气后,由于呼气中后期呼气流量非用力依赖,此时可指导受试者只需保持呼气动作,但身体可适度放松,无需过于紧张。
4.检测时最好能同时观察时间容积曲线和流量容积曲线,实时了解受试者呼吸是否符合质控要求。
5.部分气道阻塞严重者,呼气时间可长达20秒仍未能出现呼气容积平台,此时必须严密观察患者情况,防止其晕厥或摔倒。可适时中断呼气。
6.如部分受试者用力呼吸的配合程度不佳,将会影响测试结果(尤其峰流量和肺活量),应在结果报告中详细说明,仅供临床参考。
7.重复性检验对受试者的质控甚有帮助,但并非所用重复性测试均满足A级标准,某些受试者尽管尽了最大努力仍可能只有C级、D级甚至F级,并不能因此放弃该肺功能试验,但需在报告中予以说明,提醒临床医师注意。
8.多次检测者可作时间容积曲线和流量容积曲线的重叠打印,这对可重复性的评判甚有帮助。
9.由于存在个体的日内变异,下午测定值可高于上午,因此若需进行纵向比较(如治疗一段时间前后比较),最好能于同一时段±2hr内进行。
10.如使用呼吸过滤器,应详细了解该过滤器的阻力大小,是否足以影响呼吸流量。
11.正常参考值的选取是评价肺功能是否正常的基础,各实验室应尽量选取与其相适应(如地区、受试人群、检测方法等相似)的正常参考值。这对于正确的结果分析非常重要。穆魁津、刘世婉教授主编的《全国肺功能正常值汇编》可作参考。如采用欧洲呼吸学会(ERS)推荐用于亚洲人的参考值,应考虑加用校正值。
12.气道敏感性较高的受试者,在多次重复用力呼吸时可能诱发其气道痉挛,从而使呼吸容积和流量递次减少,此时重复性标准(如上述最佳2次FVC及FEV1的变异<5%或<0.2 L)就不可能达到。在结果报告中应予以说明。
检查前准备:
询问受试者病史、抽烟史、最近用药情况等,排除用力肺功能检测禁忌症(后述)。
向受试者详细解释检测步骤及注意事项。
指导者作示范演示,包括完全吸气、爆发力呼气和继续连续呼气,可配合语言和身体动作,力求让受试者充分明白检测动作。
不适宜人群:
长期吸烟患者,服用了舒张气管等药物的患者需要征求医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