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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的质量控制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3-21 12:50浏览:

超声仪器和超声诊断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性能存在差异。超声诊断工作者业务素质有待于整顿规范。临床医师对超声诊断应用的适应症亦需统一。仪器调节、操作手法、观察记录及报告随访等方面,应规范化并进行详细质量控制。与其他医学影像技术相比,进行超声普查是较为特别的问题,更须规范并行严格控制。

一、超声质量控制的范围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手法及观察分析。

4.记录与报告。

5.随访。

6.质量控制治理制度。

二、超声质量控制的起点与提高

1.在立足于中等医院(二级医院)的基础上,带动基层(一级)医院。

2.参照海内外新技术的开拓、进展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要求,修订内容,逐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3.本次指定的质量控制标准是现阶段行业内的基本质量标准,而非最高标准。

三、超声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控制的内容必须对多数医院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必须考虑到超声检查病人数量与占用时间。应删繁就简,又不遗漏要点。

2.质量控制应经权威部门授权组织检查,普查与抽查互相结合。普查由各医院超声诊断部门自查填单,获得面上数据;抽查则可获得多种实际情况,并核实上报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抽查不应事前通知。

3.超声质量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操作手法、报告记录与随访制度等方面。

4.在检查过程中,应同时核查该单位对《超声医学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并对其不规范术语进行纠正,使术语科学化、标准化,并于国际术语接轨。

四、质量控制的具体内容

1.人员专业素质

(1)接受医学教育情况、临床专业工作期限。

(2)具有超声物理基础、超声解剖基础,认识超声设备并经过正规培训;操作者须有上岗的资格证书(上岗证需待卫生部及地方卫生厅、局或其他卫生管理部门统一颁发)。

(3)对超声诊断专业的继承教育积分记录或考试分数。

2.仪器设备性能及应用中的具体调节

(1)主机要把握调节深度增益补偿(DGC)、放大器动态范围、前处理、后处理、总增益、贞平均、或机内已设置的不同脏器专用软件,使图像的细微分辨力、对比分辨力与图像均匀度达到最佳状态。在启用超声彩色血流成像之前,应预选彩标量程、彩色敏捷度、滤波等参数。在使用频谱多普勒流速曲线显示时,应适当调节流速量程及滤波器。在检查眼球或胚胎时,应注重声功率的输出(mW/cm2或TI、MI数)不超过规定范围。只会使用电源开关、总增益等几个简朴调节钮者,不符合专业人员标准。

(2)超声探头

①原有性能指标。②电缆断线或图形黑条情况。③探头表面裂开或磨损情况。④仿体(标准模块)测试。

凡性能降至原指标参数75%以下者;或者②~④条中具有1条明显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探头,由计量监测部门开具鉴定不合格证,即行报废,不得做诊断使用。

(3)图形打印、记录设备

检查多头热敏原件是否失效?1点失效者期限在两个月内修复或换新;2点失效者限1个月内换新;3点及3点以上失效者限2周内换新。

②对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切面,应做图形打印或其他图形记录提供临床资料并存档。

3.操作手法、图像记录与观察分析

①操作手法随不同脏器及检查途径而异。通常用平行滑移、原位侧角、原位旋动或上述几种组合性手法;以及各种操作手法的标准化程度。

②必须观察标准切面及特写切面。前者主要查询脏器整体结构,依赖超声解剖学作病灶的定位;后者则针对病灶放大、细察,分析其物理性能等。如做超声血流成像,则进一步分析其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在观察过程中,必须经常调节仪器面板上有关功能钮,使之呈现最佳显示。

4.图像记录

对疾病有关的声像图表现对临床拟诊不符的图象表现,检查者应给予记录。记录媒体可采用热敏打印,计算机打印,CD盘存储,工作站存储,光盘刻录等。描图、录象、光学胶片等虽亦可使用,但较陈旧,且易失真(非凡对彩色失真)。

(1)观察分析后特征认定。(2)图像中病变(要点)加注释。(3)写出重要观察记录结果,重点指出图象特征。

5.报告单要求

详见本章第三节。

6.随访

(1)常规、重点或专题。(2)随访间期分为单次、不定期、定期。(3)随访内容。

7.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科主任负责、重视,根据全国超声质量控制要求统一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制定具体项目及要求。

加强学习,分工负责,严格自查,专业质控中央或卫生领导部门抽查、讨论、打分、评选。

五、普查问题

超声普查常可发现无症状早期病变(包括早期癌肿)。但如滥用超声做高速度象征性普查,可使漏检率增加,而贻误病人就诊。因此,超声普查需分类(常规普查与专科普查),规定早期超声常规普查的范围,明确受检脏器必须进行的几组观察切面,以及对每一脏器应支付的最短观察时间,作为普查质量控制中的基本观点。

1.常规普查范围

(1)仅限于黑/白超声二维成像(B超)。

(2)常规普查的脏器为肝脏、胆囊、脾脏及双肾。

2.常规普查预备及要求

(1)遮光检查室工作面积(每台设备)在10m2以上,室内保温23~27℃。设好检查床、桌、凳等用具。

(2)禁烟、保持空气流通。

(3)保证电源供给,应使用稳压器,仪器接好地线。

(4)备洗手池。

(5)超声诊断仪性能稳定。探头工作频率3.0~3.5MHz(或2.5~5.0MHz)。显示屏最好22cm(19英寸)以上。

(6)探头首选凸阵(R=40),线阵亦可用。

(7)每台普查仪应配工作人员两名。其中一名操作,另一名记录,两小时后轮换。检查人员应为正式专业超声诊断医师,工龄3年以上,具有正式普查上岗证者;或为正式专业超声诊断技士,工龄6年以上,具有正式普查上岗证者。普查中绝不答应检查胎儿性别。

(8)凡医师、技士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不遵守脏器普查时间规定而进行高速度普查者,一经查出,应取缔其上岗证。

(9)普查中应防备交叉感染。

3.常规普查中的质量控制问题

超声普查中,常使用便携式黑/白超声诊断仪,其性能偏低、显示屏常小(20cm以下),分辨力差,不易获得清晰声像图显示。操作人员长期凝视荧光屏,易致视力疲惫而漏检病变。

在常规超声普查中,各医院可根据具体条件和情况,对受检脏器必须扫查的切面及观察的时间做出规定,以免因疏忽而遗漏病变,影响早期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