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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厂矿医学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2 09:25浏览:

 名称:中国厂矿医学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办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
编辑单位:《中国厂矿医学》杂志编辑部
国内刊号:CN 32-1360/R 国际刊号:ISSN 1004-7956
创刊年份:1986 邮发代号:28-234
定  价: 6元/期
期刊简介:

  《中国厂矿医学》杂志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本刊实行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报道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各种研究成果,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1986年7月1日创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4-7956,国内统一刊号:CN 32-1360/R,邮发代号:28-2341.
  本刊栏目设置 设有论著、临床研究与临床实践、医疗技术、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综述、护理、专题笔谈、病案讨论、管理研讨、专题报道、职业卫生、卫生保健、基层园地、病例报道。欢迎踊跃投稿。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以上的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注明课题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作者投稿时每篇稿件需同时交纳30元审稿费,本刊收到审稿费后稿件才能进入审稿程序。论著类稿件的英文摘要本刊将组织专家审修,凡改动较大需收取英文摘要审修费,与版面费一同交纳。
  作者投稿须附单位介绍信。建议有条件的作者从网上用电子邮件向本刊投稿。退修稿修改后请用E-mail传至本刊邮箱或存入软盘与打印件一同寄回。为加强与作者的联系,所有来稿请在文末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E-mail )。2007年起,所有来稿本刊将在1个月内审理完毕(但不包括因未及时交纳审稿费而延误的时间)。
  2007年起,对于各类基金课题、研究生毕业论文,本刊将优先录用。对需科研评审、评奖或其他优秀论文,本刊可开辟"快速通道"以满足作者的急需。"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将适当增收版面费。
依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文责由作者自负。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凡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  6个月后仍未接到本刊交纳版面费的通知,作者可另投他刊。来稿一经刊登,其专有使用权(包括电子期刊和光盘版)归属本刊。
本刊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论文版面费。来稿接近出版时即通知作者交纳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印刷工本费。稿件发表后寄当期杂志1册作为稿酬。
  近年来,本刊遇到一些复制他人已发表论文的情况,严重浪费审稿专家和编辑的时间,并影响本刊正常的稿件处理工作。今后一旦发现此种情况,本刊将不退版面费,并将情况通报作者单位,情节严重者,将把作者单位和姓名在杂志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