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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医药》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2 09:21浏览:

 名称:《内蒙古中医药》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
外设机构:《内蒙古中医药》编辑部采编中心
国内刊号:CN15-1101/R 国际刊号:ISSN1006-0979
创刊年份:1982年  邮发代号:16-78
定  价: 12元/期
期刊简介:

   《内蒙古中医药》杂志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陕西省卫生职称评审认可的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本刊创刊于1982年,每月两期。国内统一刊号:CN15-1101/R,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0979,邮发代号:16-78,国外发行代号:6367/Q。是中国自然科学(遴选)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办刊宗旨:立足本区,面向全国,突出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侧重实用,服务基层,普及与提高兼顾,继承与发扬相结合,特别重视科研、教学、医疗方面的新成果,以推动和繁荣我区的中医药事业。
  本刊用稿范围:临床、教育、科研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医技、护理、药学、检验、预防医学、管理、临床各科的论文。
  主要栏目有:临床报道、临证经验、中西医结合、疗法与方药、针灸推拿、综述、护理、论著、诊断与分析、实验研究、工艺与制备、药物定性定量研究、调查与分析、医学管理、健康教育、短篇报道等。
一、稿件录用要求:
  ①密切结合临床及实际工作。②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书写。③正楷书写,文章标题下注明邮编、工作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打印文稿必须经过作者认真校对。④需加盖作者单位公章,保证不是一稿多投及重复投稿。⑤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修改、删节权,不同意删改需保留全文者请声明,论著若需保留英文摘要请注明。⑥投稿论文作者保证论文原创性,避免出现抄袭他人稿件现象,否则由此产生的版权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⑦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因来稿量大,恕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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